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使用協議
歡迎您使用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本服務條款是鼎新數智(以下簡稱“鼎新”)與您就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的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
您通過網路頁面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本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未點擊確認本服務條款而事實上使用了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
即表示您與鼎新已達成協議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全部約定內容。
在您使用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如果您對本協議的條款有疑問的,
請通過鼎新雲平台相關網頁上的聯繫方式進行詢問,鼎新雲平台將向您解釋條款內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協議的任意內容,
或者無法準確理解鼎新雲平台對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 1 服務內容
- 本條款中“服務”指:鼎新雲市場網站所展示、您申請訂購且鼎新雲平台同意向您提供的雲容器服務。
- 2 權利和義務
- 2.1. 您應當按照鼎新雲平台註冊流程進行註冊登錄,並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資料信息)
真實、完整、有效。您有義務妥善保管鼎新雲平台帳號及密碼,並正確、安全地使用帳號及密碼,
對帳號產生的全部行為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 2.2. 您在購買、使用容器服務之前,請審慎了解服務/產品的功能、要求、收費及退費規則等詳細內容,
如果您對服務/產品有異議的,則請勿以任何方式購買或使用。因購買、使用服務產品等產生的任何糾紛,將依據本協議內容協商解決。
- 2.3. 您購買的容器服務僅供支付成功時選擇的帳號來使用。您如需更換帳號來使用容器服務,需另行購買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 2.4. 您購買容器服務後,如需發票等支付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應當向鼎新提出,
並由鼎新向您開具並郵寄相應的發票等支付憑證或者服務單據。
- 2.5. 您使用容器服務時,請勿隨意透露自己的各類財產賬戶、銀行卡、信用卡、賬戶等重要資料,
否則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由您自行承擔。
- 2.6. 您在使用容器服務的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基本準則:
- 2.6.1. 不得傳輸或發表: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言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言論,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言論;
- 2.6.2. 不得傳輸或發表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和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資料或言論;
- 2.6.3. 不得利用鼎新雲平台從事洗錢、竊取商業秘密、竊取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
- 2.6.4. 不得傳輸或發表任何違法犯罪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
庸俗的,淫穢的、不文明的等信息資料;
- 2.6.5. 不得使用任何裝置、軟件或例行程序,干擾或試圖干擾服務的正常運轉,不得非法侵入鼎新雲平台及國家的互聯網系統;
- 2.6.6. 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法向境外傳輸資料信息;
- 2.6.7. 不得進行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公共秩序、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 2.6.8. 不得未經許可使用任何數據或進入服務器/帳戶。不得進入公眾計算機網絡或者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刪除、修改、增加存儲信息。
- 2.6.9. 不得企圖探查、掃描、測試平台服務或網絡的弱點或其它實施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
- 2.6.10. 不得企圖干涉、破壞雲平台及其網站的正常運行,或傳播惡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壞干擾正常網絡信息服務。
- 2.6.11. 不得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來獲得不正當的利益,或者利用互聯網或其他方式將BUG公之於眾。
- 2.7. 您在使用容器服務的過程中,承諾遵守以下義務:
- 2.7.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及《鼎新雲平台用戶使用協議》的規定和要求,
不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偷逃應繳稅費,不違反本協議及相關規則;
- 2.7.2. 不發布國家禁止銷售的或限制銷售(已獲得合法許可的除外)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其它合法權益的、
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鼎新雲平台認為不適合銷售的,或其他涉嫌違法或違反本協議及各類使用規則的商品或服務信息;
- 2.7.3. 不轉賣或變相轉賣鼎新雲平台賬戶及賬戶內的代金券、優惠券、折扣或其他服務優惠待遇等,
不得為獲取優惠、折扣或其他利益而註冊賬戶、進行下單或其他非正常的消費行為;
- 2.7.4. 為了數據的安全,您應負責您數據的備份工作。
鼎新雲平台的產品或服務可能會為您配置數據備份的功能或工具,您負責操作以完成備份。
- 2.7.5. 您應對您的用戶業務數據的來源及內容負責,
鼎新雲平台提示您謹慎判斷數據來源及內容的合法性。您將承擔因您的用戶業務數據內容違反法律法規、
部門規章或國家政策而造成的相應結果及責任。
- 2.8. 如果鼎新發現您違反相關條款的約定,有權根據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於立即終止服務、中止服務或刪除相應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對您提出質疑或投訴,
鼎新將通知您,您有責任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並出具證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證據或您逾期未能反饋的,
鼎新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立即終止服務、中止服務或刪除相應信息等處理措施。因您未及時更新聯繫方式或聯繫方
式不正確而致使未能聯繫到您的,亦視為您逾期未能反饋。
- 3 計費模式
- 3.1. 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的費用將在您訂購頁面予以公示,您可自行查看並按列明的價格選擇資源配置,
容器服務將對您使用的CPU、內存、存儲等資源及使用期間進行計費
- 3.2. 鼎新雲平台有權對使用調整計費方式、價格或結算週期等。調整生效前,
鼎新雲平台會通過郵件、短信或站內信等方式通知您,新的收費方式或價格會在下個計費周期生效。
若您不接受新的收費方式或價格,請在下個計費周期開始前,立即停止使用容器服務
- 3.3. 容器服務採用事先購買計費模式,當您的購買的使用期限到期時,將進行如下處理:
- 3.3.1. 從使用到期日開始7天內為寬限期,期間對數據及資源(服務、存儲等)的操作將受限,
無法進行增加、編輯、啟動、伸縮、擴容等操作,已經使用的資源可繼續使用;
寬限期內仍對使用的資源計費(容器、存儲、鏡像倉庫等),在續約購買後需要預先扣除該部分費用;
- 3.3.2. 從使用到期日開始第10天內為保留期,期間將停止所有服務中容器實例的運行,
但保留服務、存儲和鏡像倉庫的資源及數據,在重新續約購買後可繼續使用;
保留期仍會對保留的資源(存儲、鏡像倉庫等)進行計費,在重新續約購買後需要預先扣除該部分費用;
- 3.3.3. 保留期後,容器服務將清除用戶所使用的數據及資源(服務、存儲、鏡像倉庫等),
並且無法恢復。為了不影響容器服務的正常使用,請在寬限期或保留期內續約購買。
- 4 用戶業務數據的權屬及管理
- 4.1. 請您理解並確認,為更好地為您提供服務,鼎新雲平台可能通過使用您的數據,
向您提供服務或定位、解決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向您發送產品和服務信息、檢測您的數據及服務使用行為。
- 4.2. 就用戶業務數據,鼎新雲平台承諾不會進行任何未獲授權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 1) 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或調閱用戶業務數據時,
鼎新雲平台具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並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機構披露的義務;
- 2) 您和鼎新雲平台另行協商一致。
- 4.3. 當服務期屆滿、服務提前終止(包括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其他原因導致的提前終止等)
或您發生欠費時,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主管部門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外,鼎新雲平台僅在7天的緩衝
期內繼續存儲您的用戶業務數據,緩衝期屆滿鼎新雲平台將刪除所有用戶業務數據,不再保留您的任何用戶業務數據。
- 4.4. 用戶業務數據一經刪除,即不可恢復;您應承擔數據因此被刪除所引發的後果和責任,您理解並同意,
鼎新雲平台沒有繼續保留、導出或者返還用戶業務數據的義務。
- 5 知識產權
- 5.1. 您應保證提交鼎新雲平台的素材、對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的使用及使用容器服務所產生
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有第三方基於侵犯知識產權或其他適用的法律等原因而
向鼎新提起索賠、訴訟或可能向鼎新提起訴訟,則您應賠償鼎新因此承擔的費用或損失,並使鼎新完全免責。
- 5.2. 如果第三方機構或個人對您使用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所涉及的相關素材的知識產權歸屬提出質疑或投訴,
您有責任出具相關知識產權證明材料,並配合鼎新相關投訴處理工作。
- 5.3. 您承認鼎新向您提供的任何資料、技術或技術支持、軟件、服務等的知識產權均屬於鼎新或第三方所有。
除鼎新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無權複製、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 6 保密條款
- 6.1. 本服務條款所稱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簡稱“接受方”)從對方(以下簡稱“披露方”)
取得的、獲知的、或因雙方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商業秘密(包括財務秘密)、技術秘密、經營訣竅和(或)
其他應予保密的信息和資料(包括產品資料,產品計劃,價格,財務及營銷規劃,業務戰略,客戶信息,
客戶數據,研發,軟件,硬件,API應用數據接口,技術說明,設計,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
無論上述信息和資料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披露方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書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 6.2. 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妥善保存對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審慎程度不低於其保護自身
的保密信息時的審慎程度。雙方僅能將保密信息用於與本協議有關的用途或目的,除非國家機關依法強制
要求或上述保密信息已經進入公有領域外,接受方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披露。
- 6.3. 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業務的負責人和僱員範圍內知悉,
並嚴格限制接觸上述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本條之保密義務。
- 6.4. 您和鼎新雲平台都應盡最大的努力保護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洩露。
一旦發現有上述保密信息洩露事件,雙方應合作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後果的產生。
如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 6.5. 本條款不因本服務條款的終止而失效。
- 7 服務的終止與變更
- 7.1 您理解並認可,鼎新雲平台保留隨時修改、取消、增強雲容器服務一項或多項功能的權利,
並有權要求您使用最新更新的服務。如有重大功能變更,影響現有服務的使用和運行,
鼎新雲平台將提前在官網合適版面發佈公告,或者發送站內通知等方式通知您。
- 7.2 若鼎新雲平台自行發現或根據相關部門的信息、權利人的投訴等,發現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本協議的,
鼎新雲平台有權根據自己的獨立判斷並隨時單方採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種或多種:
- 7.2.1 要求您立即更換、修改內容;
- 7.2.2 直接刪除、屏蔽相關內容或斷開鏈接等;
- 7.2.3 限制、中止您使用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 7.2.4 終止您使用本服務,解除協議關係,追究您的法律責任;
- 7.2.5 其他鼎新雲平台認為適合的處理措施。
- 7.3 由於您違反本協議約定,鼎新雲平台依約終止向您提供服務後,如您後續再直接或間接,
或以他人名義註冊使用本服務的,鼎新雲平台有權直接單方面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
- 7.4 由於您違反本協議約定,鼎新雲平台依約終止向您提供產品的,鼎新雲平台無須向您退還任何費用。
- 7.5 由於您違反本協議約定所引起的糾紛、責任等一概由您自行負責,鼎新雲平台也無需向您退還任何費用,
而由此給您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通信中斷、相關數據清空、已經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等),
由您自行承擔。若因此造成鼎新雲平台或他人損失的,您也應予以賠償。
- 8 責任限制
- 8.1. 對由於電腦病毒、資訊網絡正常的設備維護,資訊網絡連接故障,電腦、通訊或其他系統的故障,
電力故障,罷工,勞動爭議,暴亂,起義,騷亂,生產力或生產資料不足,火災,洪水,風暴,爆炸,戰爭,
政府行為,司法行政機關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為而造成的不能服務或延遲服務,鼎新不承擔法律有明確規定之外的責任。
- 8.2. 除法律有明確規定外,鼎新不對任何間接性、後果性、懲戒性、偶然性、特殊性或刑罰性的損害,
包括您使用鼎新雲平台容器服務而遭受的利潤損失承擔責任(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失的可能性)。
- 8.3. 在任何情況下,鼎新對本服務條款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違約服務對應之服務費總額。
- 9 通知送達
- 9.1. 本協議項下鼎新雲平台對於您所有的通知均可通過網頁公告、電子郵件、系統通知主動聯繫、私信、
手機短信或常規的信件傳送等方式進行;該等通知於發送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 9.2. 您對於鼎新雲平台的通知應當通過鼎新雲平台對外正式公佈的通信地址、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聯繫信息進行送達。
- 10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 10.1 本協議及其修訂本的有效性、履行和解釋均適用於中華民國之法律,任何爭議也僅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 10.2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您與鼎新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首先應本著友好協商原則進行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
您在此完全同意將糾紛或爭議以中華民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